环境标志在制定标准时应关注的内容

        与国外环境标志计划相比,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种类覆盖范围不够全面,标准制定过程中生命周期评价方法的贯彻没有保证,环境标志产品制定过程中对产品生命周期影响的考虑仅仅存在于标准制定人员的思维当中,没有形成一个可操作的技术路线。标准要求形式单一,基本上还只限于对于产品有关的污染物质和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制,对消费者的使用环境考虑不够。标准的制定过程有时周期过长,标准的有效性在某些情况下也不适应于市场和技术革新的变化。
        为解决这些问题,环境标志认证在制定标准时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标准要求中除一般性的与产品有关的环境要求之外,应利用国际贸易规划赋予的空间,制定与工艺和生产过程有关的清洁生产要求,以有效保护我国环境安全。
2)尝试建立 可实践的生命周期评价应用方法,并将此方法广泛应用于技术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为标准的国际互认提供科学的依据。
3)为保证产品以保护环境的方式使用和处理,标准还应要求向消费者提供使用手册。
4)在产品种类优先选择和标准制定中,应关注以下内容:鼓励可更新资源的有效管理,确保持续发展需要;确保不可更新资源包括化石燃料的有效使用;促进工业、商业和生活废弃物的减量、重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鼓励保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鼓励产品中化学品的管理。
5)扩展产品种类范围,为满足国际履约、政府采购、公众安全健康、改善区域环境、保护工人安全方面的需要,重点发展机电产品、纺织与印染、皮革产品、清洁生产产品、办公用品、同国际公约相关的产品、影响人体健康的产品领域。
6)建立环境有害化学物质清单。环境标准中经常规定禁用某些化学物质。我国目前尚未有完善的针对与对环境有害化合物的划分原则、目录清单、跟踪体系以及有关的检测方法,对我国出口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另一方面,建立 环境有害化学物质清单也将为制定产品环境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7)建立同产品环境标准相配套的检验体系。产品的环境标准要求对每一项技术指标均有定量控制,相应的,对于每一标准值均有配套环境行为的定量检验,保证环境标志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但由于过去我国对一般产品在环境方面没有严格的技术要求,故也没有进行这方面检测实验设备的准备。同时也缺乏符合国际认可的实验机构。另外,认证的产品中新产品较多,对这些产品环境行为的检测往往没有适用的检验方法,因此,需要建立同产品环境标准相配套的检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