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标准的基本框架

我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较晚,但相对于国际诸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志计划,我国有自己的特色。从总体上来说,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环境标志认证一样,环境标志产品的技术要求制定工作在标志计划实施体系中已确立了龙头导向地位,并直接关系到环境标志认证的顺利实施和认证工作的宏观严肃性,是环境标志认证环节中的关键步骤。我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已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应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编制模式。由政府颁布、双优特性、全过程管理、环境行为明确、定量检验和国际接轨六个基本要点支撑起的总体框架,将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制定方针。
1)政府颁布。第一批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就确定了“政府颁布”这一特性,借助政府机构的威信以区别于其他认证机构,提高环境标志的权威性,通过政府职能的介入以保障环境标志计划在中国健康发展,确保第三方认证的客观性,是在中国发展环境标志认证工作的内在要求。
2)双优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规定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必须是质量优、环境行为优的双优产品。由于环境标志一向倡导“绿色消费”的核心内容是在保证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即在相同的质量要求下,引导广大消费者购买对环境有益的环保产品,因此,如果环境行为优越的产品,质量却不合格,就将丧失其使用价值,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背离了绿色消费概念的前提;反之,产品质量合格,但加重环境负荷的产品,就丧失了其环境价值,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违反了绿色消费的主旨。
3)全过程环境管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已先后在若干项标准中规定了对产品的原材料、包装及其本身的回收利用的条款。其实,企业排污必须达标作为技术要求中的另一项基本要求已被确立。
4)环境行为明确。在每一种产品的环境行为中,除原材料选用、包装等附属环境行为外,还应在技术要求包包括针对其产品本身的主要环境行为。在保障质量的基础上大幅度削减对环境的负荷,是环境标志产品的发展方向 。有些产品本身的质量指标就属于其环境行为的表现方面。因此,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将环境标志产品具有明确的环境行为作为区别一般产品的硬性指标。
5)定量检验。认证区别于传统的评奖、评优,就在于客观或主观地评定产品的行为。而环境标志作为认证体系的一种,其客观性体现于对产品环境行为的定量评定,而实现定量评定的唯一科学手段就是检验。技术要求对每一项技术指标均有定量控制,相应的,对于每一标准值 均有配套的、科学的检验方法。
6)国际接轨。国际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总体趋势,是在未来时机成熟的时候,实现国际范围的环境标志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