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认证模式

环境标志认证模式: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是对产品环境特性的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不同的是:产品质量认证是对产品质量及企业质量体系是否符合某种质量标准的认定;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则是对产品的环境行为及企业的环境系统是否符合某种环境标准的认定,同时,作为市场经济手段 ,环境标志的最大吸引力是自愿性。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包括四个要素:产品测试、企业环境管理系统检查评定、监督检验及监督检查。前两个要素是取得认证资格、获得环境标准必须具备的条件,后两个要素是认证后的监督措施。
1)第一要素:产品测试
产品测试即对申请环境标志产品的环境参数性能的测试,其依据是该类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所需样品数由十环认证机构确定。取样由现场检查员从制造厂的最终产品中随机抽取,封样后送指定的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测试。
2)第二要素:企业环境管理系统检查评定(企业现场检查)
鉴定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要求的方法是环境审核。由认证机构派注册的检查员(审核员)对申请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检查评定,提交审计报告,做出审核结论,其程序类似于质量体系审核。
3)第三要素: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的方法为不定期从生产企业的最终产品中或者从市场上随机抽取带有环境标志的产品作为样品,由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果检验结果证明符合该类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则允许继续使用环境标志;如果不符合,则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上贴有环境标志。监督检验的周期为每年1-2次。
4)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是对环境标志产品的生产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定期复查,以使企业的环境行为始终达到环境标准的要求,从而保证标志产品环境指标的稳定性,这是一项认证后的监督措施。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与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有关的项目及企业的排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