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灭火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208-2005
代替HJBZ 27-199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灭火器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Fire-extinguishers
2005 – 11 – 22 发布 2006 – 01 – 01 实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发 布
HJ/T 208-2005
2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灭火器在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替代卤代烷灭火器的成分提出了限定要求。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替代卤代烷灭火器》(HJBZ 27-1998)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对其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与HJBZ 27-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取消了所有引用文件的年限。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对《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GB 4351-1997),改为对《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 4351.1),《手提式灭火器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GB 4351.2),《手提式灭火器第3部分:检验细则》(GB/T 4351.3)的引用。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对《手提式清水灭火器》(GB 4398-1984),改为对《手提式水型灭火器》(GB 4398)的引用。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对《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8109-1987),改为对《推车式灭火器》(GB 8109)的引用。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11月2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BZ 27-1998。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27-1998。
HJ/T 208-2005
3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灭火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和技术内容。
本标准分别适用于ABC干粉灭火剂、AFFF水成膜泡沫液、二氧化碳灭火剂、水系灭火剂、惰性气体、HFC、HCFC等替代卤代烷的灭火剂制造的灭火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要求同效。
GB 4351.1 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 4351.2 手提式灭火器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
GB/T 4351.3 手提式灭火器第3部分:检验细则
GB 4396 二氧化碳灭火剂
GB 4398 手提式水型灭火器
GB 4399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GB 8109 推车式灭火器
GB 12515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剂
GB 13463 抗溶性泡沫灭火剂
GB 13532 干粉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GB 15060 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
GB 15308 泡沫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GB 15368 手提式机械泡沫灭火器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
3.1 卤代烷灭火器(Halon extinguishing agent)
某些有灭火作用的卤代碳氢化合物的统称。
3.2 AFFF水成膜泡沫液(Aqueous film-forming foam extinguishing agent)
由氟碳表面活性剂和改进泡沫性能的添加剂及水制成的一种合成发泡剂,产生的灭火泡沫具有一般泡沫的特性外又可在可燃液体表面形成一个抑制可燃液体蒸发的水膜。
3.3 ABC干粉灭火剂(ABC power extinguishing agent)
适用于扑救A类、B类、C类火灾的干粉灭火剂。
3.4 水系灭火剂(Water extinguishing agent series)
由水、润湿剂、阻燃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组成,一般以液滴和泡沫混合和形式灭火的液体灭火剂。
HJ/T 208-2005
4
4 十环标志认证基本要求
4.1 灭火器产品质量应符合GB 4351.1~3、GB 4398、GB 4399、GB 12515、GB 8109、GB 15368等的要求。
4.2 灭火剂产品质量应符合GB 4396、GB 13463、GB 13532、GB 15060、GB 15308等的要求。
5 技术内容
灭火器产品不得使用卤代烷作为灭火剂。
6检验方法
技术内容的要求通过文件审查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