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虫蛀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217-2005
代替HJBZ 32-199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虫蛀剂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Products mothproof agent
2005 – 11 – 28 发布 2006 – 01 – 01 实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发 布
HJ/T 21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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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减少防虫蛀剂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安全型防虫蛀剂》(HJBZ 32-1999)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对其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与HJBZ 32-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取消了《氯苯》的引用年限;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对《包装容器 喷雾罐》13042-1991的引用,改为《包装容器 气雾罐》13042的引用。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11月28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BZ 32-1999。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32-1999。
HJ/T 21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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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虫蛀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虫蛀剂类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分类、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樟脑或拟除虫菊酯为原料生产的衣物、布料、书籍类用防虫蛀剂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404 氯苯
GB 13042 包装容器 气雾罐
3 产品分类
防虫蛀剂产品按其形态可分为二类,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
序号
分类
产品范围
1
固体
方块、圆球等固态产品,纤维或沸石等载体状产品
2
液体
喷雾罐包装液态产品,其他液态产品
4 基本要求
4.1环境标志认证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4.2 喷雾罐包装液态产品的气雾罐质量必须符合GB 13042的要求。
4.3拟除虫菊酯类防虫蛀剂须提供产品使用的拟除虫菊酯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的合格依据。
4.4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 技术内容
5.1 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萘或对二氯苯。
5.2 喷雾罐包装的液态产品不得使用氟氯化碳(CFCs)作为气雾推进剂。
6 检验方法
6.1 对二氯苯的检测按照GB 240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2 对萘、对二氯苯和气雾推进剂的要求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