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毛纺织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309-2006
代替HJBZ 11-199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毛纺织品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Woolens
2006 – 11 – 15 发布 2007 – 01 – 01 实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发 布
HJ/T 30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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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化学整理剂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促进传统的毛纺织品整理防虫蛀方法替代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倡使用拟除虫菊酯类产品为原料对昆虫有高效的杀灭作用,对哺乳动物和人低毒性、低残留,在环境中易降解的产品。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虫蛀毛纺织品》(HJBZ 11-1996)进行了全面修改。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11月1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BZ 11-1996。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11-1996。
HJ/T 30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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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毛纺织品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毛纺织品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含有不同比例动物纤维的混纺织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FZ/T 20003-91 毛纺织品中防虫蛀剂含量化学分析方法
3 基本要求
3.1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3.2 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 十环认证技术内容
4.1 产品使用的防虫蛀剂为附录A所列品种。
4.2 产品中防虫蛀剂的最低残留量必须符合附录A的要求。
5 检验方法
防虫蛀剂残留量的检测采用FZ/T 20003-91规定的方法。
HJ/T 30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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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国际羊毛局IWS E10防虫蛀规格表
防虫蛀剂
生产商
第1级
第2级
第3级
第4级
第5级
规格要求
Antitarma NTC
Antitarma NTC/60
Dalton
Dalton
0.050
0.083
0.050
0.083
0.107
0.179
0.107
0.179
0.107
0.179
Eulan ETS
Eulan SPA
Eulan WBP
Bayer
Bayer
Bayer
0.035
0.035
0035
0.035
0.035
0035
0.075
0.075
0075
0.075
0.075
0075
0.075
0.075
0075
JF-86
JF-86NEW
CJCAF
CJCAF
0.060
0.030
0.060
0.030
0.129
0.065
0.129
0.065
0.129
0.065
Mitin AL
Mitin BC
Mitin FF(HC)
Mitin N Liquid
Ciba-Geigy
Ciba-Geigy
Ciba-Geigy
Ciba-Geigy
0.055
0.029
0.400
0.480
0.055
0.029
n.s
n.s
0.059
0.062
0.400
0.480
0.0825
0.062
0.400
0.480
0.0825
0.062
n.s
n.s
Perigen
Wellcome
0.029
0.029
0.062
0.062
0.062
Pthrin
Pythrin WB
Rudolf(Aust.)
Rudolf(Aust.)
0.031
0.034
0.031
0.034
0.067
0.073
0.067
0.073
0.067
0.073
SMA-V
Vickers
0.015
0.015
0.033
0.033
0.033
经IWS TM 28牢固度试验后,在产品上的防虫蛀剂最低质量分数(%)
n.s: 不适用于所列的防虫蛀剂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