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杀虫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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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T 423-2008
代替HJBZ 20-199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杀虫气雾剂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Aerosol insecticide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8-04-15 发布 2008-07-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I
目 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技术内容………………………………………………………………………………………………………………………………………… 1
6 检验方法………………………………………………………………………………………………………………………………………… 2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证杀虫气雾剂在使用过程中的杀虫功效,维护人体健
康,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杀虫气雾剂中的产品毒性、苯系物含量、不同类型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提出了
限量要求。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认证技术要求 卫生杀虫气雾剂》(HJBZ 20-1997)的技术内容进行了
部分改动。本标准与HJBZ 20-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对产品中VOC的控制及检验方法;
——增加了对产品中苯系物的控制及检验方法;
——增加了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控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HJBZ 20-1997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江苏同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河北康达有限公司、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莱雅化工有
限公司、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04月1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20-1997。
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杀虫气雾剂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杀虫气雾剂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杀虫气雾剂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6-2003 化学试剂 水分测定通用方法 卡尔·费休法
GB/T 6750-2007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
GB/T 10248-2005 气体分析 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 静态体积法
GB/T 18826-2002 工业用1,1,1,2-四氟乙烷(HFC-134a)
GB/T 19602-2004 工业用1,1-二氟乙烷(HFC-152a)
GB 13042 包装容器 气雾罐
GB 18419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杀虫气雾剂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农发〔2001〕8 号)
3 环境标志认证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杀虫气雾剂
将卫生杀虫药剂、溶剂、辅助剂密封充装在气雾包装容器内,借助抛射剂的压力把内容物通过
阀门和促动器按预定形态喷出,用于杀灭害虫的一种制品。
3.2 苯系物
本标准中的苯系物仅指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应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
4.2 产品应取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
4.3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要求。
4.4 气雾罐应符合GB 13042 标准的要求。
4.5 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 技术内容
5.1 产品中不得使用氯氟化碳类物质(CFCs)。
2
5.2 不得使用国际公约限定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5.3 产品毒性应符合《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规定的微毒级要求。
5.4 产品中苯系物含量(以苯计)应不大于50mg/L。
5.5 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控制要求见表1。
表1 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控制要求
产 品 VOC 质量百分含量控制指标
杀爬虫杀虫气雾剂 ≤40%
全害虫型杀虫气雾剂 ≤45%
杀飞虫杀虫气雾剂 ≤45%
全释放型杀虫气雾剂 ≤55%
6 检验方法
6.1 技术内容中5.1、5.2、5.3 条款通过环境标志认证文件审核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验证。
6.2 苯系物含量按附录A 规定的方法检测。
6.3 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按附录B 规定的方法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