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水卷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455-200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水卷材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Waterproof rolling materials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 0 0 9 – 0 2 – 0 4 发布 2 0 0 9 – 0 5 – 0 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I
目 次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基本要求……………………………………………………………………………………………………………………..1
4 技术内容……………………………………………………………………………………………………………………..1
5 检验方法……………………………………………………………………………………………………………………..2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减少防水卷材在生产、
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防水卷材中持续性有机污染物、邻苯二甲酸酯、煤沥青提出了不得人为添加的
要求,对产品的可溶出重金属含量、所用矿物油中的芳香烃提出了限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建筑学会防水技术专业委员会、
北京绿色事业文化发展中心、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万方程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卓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圣洁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市建国伟业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红防水材料厂、天津润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北京中联天盛建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2月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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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水卷材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水卷材环境标志产品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膨润土防水毯。
本标准不适用于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GB 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3 基本要求
3.1 产品质量应符合各自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3.2 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4 技术内容
4.1 产品中不得人为添加表1中所列的物质。
表1 产品中不得人为添加的物质
类别 物质
持续性有机污染物 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
邻苯二甲酸酯类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
4.2 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中不应使用煤沥青作原材料。
4.3 产品使用的矿物油中芳香烃的质量分数应小于3%。
4.4 产品中可溶性重金属的含量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产品中可溶性重金属的限值 单位为mg/kg
重金属种类 限值
可溶性铅(Pb) ≤ 10
可溶性镉(Cd) ≤ 10
2
可溶性铬(Cr) ≤ 10
可溶性汞(Hg) ≤ 10
4.5 产品说明书中应注明以下内容:
a)产品使用过程中宜使用液化气、乙醇为燃料或电加热进行焊接。
b)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使用热熔法施工时材料表面温度不宜高于200℃。
4.6 企业应建立符合GB 16483要求的原料安全数据单(MSDS),并可向使用方提供。
5 检验方法
5.1 十环标志认证对于技术内容中4.4 的检测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a)样品按照GB 18586-2001 中5.4.3 制备。
b)样品按照GB 18581-2001 中B.4.3 检测。
5.2 技术内容中其他要求通过环境标志认证文件审查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