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洗涤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458-2009
代替HJBZ 8-199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洗涤剂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Household detergents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 0 0 9 – 0 2 – 0 4 发布 2 0 0 9 – 0 5 – 0 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I
目 次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基本要求…………………………………………………………………………………………………………………….1
4 技术内容…………………………………………………………………………………………………………………….1
5 检验方法…………………………………………………………………………………………………………………….3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家用洗涤剂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
人体健康的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标准。
本标准对家用洗涤剂中表面活性剂生物降解度、磷酸盐、含氯漂白剂、甲醛、溶剂、色
素、包装材料及使用说明等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参考了美国环境标志标准家用清洗剂(GS-8)、洗衣粉(GS-11)等。
本标准是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洗涤剂》(HJBZ 8-1999)的修订,主要变化
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家用洗涤剂,并删去原有的工业用净洗剂一类;
——家用洗涤剂分为织物洗涤剂和护理剂、餐具和果蔬用洗涤剂、硬表面清洗剂和洗手
液;
——保留并扩充了对产品磷酸盐含量的限值,增加了洗涤剂用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
要求;
——增加了原材料中禁用物质及对产品说明和包装的要求;
——删去了原标准中对碳酸钠和去污力比值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 年2 月4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 年5 月1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BZ 8-1999。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008-1995、HJBZ 8-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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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洗涤剂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洗涤剂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洗涤剂,包括织物洗涤剂和护理剂、餐具和果蔬用洗涤剂、硬表面清
洗剂和洗手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GB 15193.03-2003 急性毒性试验
GB/T 13171-2004 洗衣粉
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标志
3 基本要求
3.1 产品质量应符合各自的质量标准要求。
3.2 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4 技术内容
4.1 织物洗涤剂和护理剂
4.1.1 产品中磷酸盐的质量分数(以P2O5 计)不得超过1.1%。
4.1.2 产品所用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不得低于90%。
4.1.3 产品不得使用支链十二烷基苯磺酸钠(ABS)、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氮川三乙
酸及其盐(NTA)、含氯漂白剂等作原材料。
4.1.4 产品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作包装容器。
4.1.5 产品应附有详细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推荐用量。
(2)产品误食或入眼的应急处理措施。
(3)根据GB/T 16288 的规定对塑料包装容器进行标识。
4.2 餐具和果蔬用洗涤剂
4.2.1 产品中磷酸盐的质量分数(以P2O5 计)不得超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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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产品所用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不得低于90%。
4.2.3 产品不得使用支链十二烷基苯磺酸钠(ABS)、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氮川三乙
酸及其盐(NTA)、含氯漂白剂等作原材料。
4.2.4 产品的急性经口半数致死量(LD50)应大于5000mg/kg。
4.2.5 产品中如需添加色素,则应使用食用色素。
4.2.6 产品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作包装容器。
4.2.7 产品应附有详细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推荐用量。
(2)产品误食或入眼的应急处理措施。
(3)根据GB/T 16288 的规定对塑料包装容器进行标识。
4.3 硬表面清洗剂
4.3.1 产品中磷酸盐的质量分数(以P2O5 计)不得超过1.1%。
4.3.2 产品所用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不得低于90%。
4.3.3 产品不得使用支链十二烷基苯磺酸钠(ABS)、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氮川三乙
酸及其盐(NTA)、含氯漂白剂、甲醛等作原材料。
4.3.4十环认证 产品所使用的溶剂不得添加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
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正己烷、卤代烃、氟氯化碳、甲醇、苯、甲苯、二甲苯和
乙苯。
4.3.5 产品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作包装容器。
4.3.6 产品应附有详细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的使用方法。
(2)产品误食或入眼的应急处理措施。
(3)根据GB/T 16288 的规定对塑料包装容器进行标识。
4.4 洗手液
4.4.1 产品中磷酸盐的质量分数(以P2O5 计)不得超过1.1%。
4.4.2 产品所用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不得低于90%。
4.4.3 产品不得使用支链十二烷基苯磺酸钠(ABS)、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氮川三乙
酸及其盐(NTA)、含氯漂白剂等作原材料。
4.4.4 产品的急性经口半数致死量(LD50)应大于50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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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产品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作包装容器。
4.4.6 产品应附有详细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推荐用量。
(2)产品误食或入眼的应急处理措施。
(3)根据GB/T 16288 的规定对塑料包装容器进行标识。
5 检验方法
5.1 技术内容4.1.1、4.2.1、4.3.1、4.4.1 中的检测按照GB/T 13171-2004 中5.4 规定的方法进
行。
5.2 技术内容4.2.4、4.4.4 中的检测按照GB 15193.03-2003 规定的方法进行。
5.3 技术内容中其他指标通过文件审查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