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认证流程

环境标志认证流程

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环境标志文件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认证公司。认证公司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进行文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费用及年度监督检查费用,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2.认证公司收到企业的认证费用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成员和检查计划报企业确认;
3.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4.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十环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5.认证公司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公司总经理批准;
6.认证公司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7.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或签定标志授权印刷协议;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公司提出申请并备案;
8.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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